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得用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替代。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依據傳送前儲存溫度條件及考慮檢體到達本實驗室時間之情況下傳送。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無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3小時(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 (B)血清或血漿: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48小時,於-15~-20℃可儲存7天。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8小時內完成上機: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8小時內完成上機:依據傳送前儲存溫度條件進行儲存。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保存3天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3天
|
9.檢驗方法 |
比濁法(Turbidimetric method)
|
10.生物參考區間 |
Male:19.7-50.2 mg/dL;Female:16.4-38.2 mg/dL
|
11.適應症 |
測量血清中的前白蛋白可有助於用來評估營養狀況
|
12.臨床意義 |
前白蛋白會在蛋白能量(protein-energy)營養失調的情況下降低,並且會在營養狀態回復下趨向正常。前白蛋白濃度升高見於正氮平衡病患。前白蛋白還被用於從完全非腸道營養階段轉向口腔或腸道餵食過程中的營養治療監控。
|
13.執行組別 |
(1)執行組別:品管教研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5
|
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
15.資料來源 |
|
16.生效日期 |
201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