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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量測不確定度

檢驗項目 HBsAg (screening)(生物製劑廠商補助專用)
檢驗收費碼 FSIHBSZ 健保碼(點數) 自費
是否接受代檢 是,相關請洽檢驗科(聯絡電話:04-8381456轉1045/1280)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2號5 mL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得用03號綠頭管(Li Heparin)代替。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室溫8小時內傳送(建議); (B)院外傳送:分離或分裝血清,以2~8℃傳送。
3.退件條件 (1)(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4+)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儲存8小時(建議)。 (B)血清或血漿:於室溫儲存24小時,於2~8℃可儲存6天,若超過6天以上需分裝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0℃以下。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儲存於2~8℃。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2 天
9.檢驗方法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One-step 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CMIA)
10.生物參考區間 Nonreactive(S/CO<1.0)
11.適應症 使用生物製劑之免疫風濕病患,進行Hepatitis surface antigen (HBsAg)篩檢,協助B型肝炎病毒感染之診斷。

12.臨床意義

HBsAg分析被例行使用於疑似B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之輔助診斷,並監測受感染個體之狀況,如:患者感染是否復原或成為病毒慢性帶原者。HBsAg反應性應配合患者病史及其他B型肝炎血清學標記,才可診斷為急性或慢性肝炎。以ARCHITECT HBsAg測試無反應性之樣本視為HBsAg陰性,毋須再進一步測試;有反應性(reactive)之樣本應再以ARCHITECT HBsAg重複測試(duplicate),以決定是否為重複有反應性。當有出現重複反應性時,建議應以Neutralizing confirmatory test (含Anti-HBs)檢測確認才得視為陽性(Positive)。
13.執行組別 (1)執行組別:品管教研組,(2)聯絡電話:04-8381456分機1045
14.其他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5.資料來源
16.生效日期 2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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